【文书分类】:行政机关文书/行政许可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告知书,是指行政许可事项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时,行政机关依法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制作本法律文书时应当注意:(1)本文书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设计,适用于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情形。(2)因为 《行政许可法》没有规定陈述、申辩的告知时间和举行陈述、申辩的提前通知时间,因此,应明确陈述申辩告知时间和举行陈述申辩通知时间,应比照听证时间规定合理期限,陈述申辩告知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举行陈述申辩通知时间一般不少于7日。从而保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姓名或名称):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本机关拟作出 (准予/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涉及 (写明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情况)。
如你(单位)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可以于 年 月 日到 (地点)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