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行政机关文书/行政复议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行政复议责令书,是指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复议申请,上级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复议机关应该受理,而责令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法律文书。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制作该文书应该注意写明期限要求,复议机关接到该文书后必须在5日内受理。

责令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责令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_______(写明被责令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名称):

申请人________因不服你机关作出的____________(写明具体行政行为),于_____________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机关不予受理。本机关审查后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由你机关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你机关收到本责令书后5日内受理。

接到本责令书后仍不受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______年________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