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行政机关文书/行政许可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送达回证,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它既是送达行为证明,又是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证明,是行政机关与受送达人之间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凭证。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由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送达方式,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 制作本法律文书时应当注意的问题:(1)法律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2)注意送达回证上签收人的身份。送达回证是当事人收到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认可证据。当事人是法定代表人、经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送达回证上的签收人可以由其收发部门签收,并盖收发章或公章。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收。当事人是自然人或者个体工商户,送达回证可由本人直接签收。如果当事人全权委托他人签收的,必须有其书面委托书。(3)如果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对行政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拒绝签收,可采取留置送达,但送达人必须邀请有关人员到场,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然后将送达的文书留置在当事人处再拍照留证。如果当事人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可以采用挂号信或发快件的方法,也可以委托当地工商机关代为送达,但注意必须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理由,并附上邮局挂号信或快件的回执,或者当地工商机关代为送达的冋证。如果当事人无法送达,尤其是个体工商户逾期不验照,企业逾期未年检,最好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注意的是,要在送达回证上详细记载公告的日期、时间、地点,还要保留登在报上的简单公告原件、刊有具体名单的公告原件以及拍摄张贴在各个地方的照片,作为已公告送达的直接证据附在案卷里。公告60日后才视为送达。

送达回证

送达回证

 

编号:    

送达文书名称

 

送达文书文号

 

受送达人

 

送达时间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见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员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