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行政机关文书/行政许可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是指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收到听证申请后,将 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通知申请人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制作本法律文书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4)告知参加人员 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1 ~2人)代为参加听证,需同时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    )听字[    ]    

    (听证参加人姓名或名称):

本机关定于          时,在    (听证地点)就    (听证事项)举行听证。

主持人姓名:      职务:    

记录员姓名:      职务:    

请你(单位)携带本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出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届时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

你(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1.亲自参加或者委托1~2人代为参加听证;

2.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申辩、质证和辩论;

3.申请有关证人出席作证;

4.申请听证人员回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你(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听证纪律;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员的询问;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注意事项:        

届时请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听证机关印章)

        

抄送:    (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