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律师诉讼文书/民事诉讼业务文书/诉讼参加人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制定,供其他组织当事人证明代表人身份用。
2.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其他组织的当事人用)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在我(单位名称)担任……职务,系我单位(单位名称)的主要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主要负责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