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行政机关文书/行政许可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是指被许可人向行政机关提出变更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经审查认可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制作本法律文书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本文书适用于行政机关依申请变更行政许可情形。 (2)只有许可事项变更需要制作本文书。 (3)如果需要变更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的,写明办理的时间和手续。 (4)变更内容填写应当用明确、简洁的文字表述变更前后的许可事项内容,切忌只填写变更后的内容。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变更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你(单位)于        日向本机关提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变更申请,经审查,               (写明符合变更要求的具体理由),根据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变更的具体内容)。

请于        日前持原许可证件到            (地点)办理行政许可证件的相关手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