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行政机关文书/行政许可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抄告函,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被许可人在许可机关管理区域外发生的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后,把所查处的违法情况、处理结果抄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制作本法律文书时应当注意:执法机关对被许可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附在该文书后一同抄告给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抄告函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抄告函

 

编号:    

被抄告机关:    (名称)

被许可人基本情况:              (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主要情况及处理结果:

……(写明监督检查的简要经过及结论)。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