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行政机关文书/行政许可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行政许可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告知书,是指申请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到第三人的重大利益,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行使陈述、申辩权利的书面凭据。它属于填写式应送达当事人的外部文 书。
行政许可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告知书分为: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 告知书、申请人重大利益告知书。行政许可事项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时,利害关系人享有知情权,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都享有陈述、申辩权利。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绝对不能省略这个关键程序。陈述、申辩申请时间比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不应少于3日。
制作该文书应当注意:(1)详细写明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2)利害关系人确认无误后签收并注明接收时间。
行政许可宣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告知书
行政许可宣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告知书
告字( )第 号
:(直接重大利益关系人)
年 月 日,我机关受理 (行政许可申请人,自然人写明真实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写明法定名称)提出的 (许可申请事项)行政许可申请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査中发现该申请直接关系到你的重大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告知你:
……(写明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的重大利益内容及受理申请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你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请你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的5日内,就该情况到我机关: (陈述、申辩地点)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接收人: 接收时间: 年_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