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检察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将案件提起公诉时使用。 二、本文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三、证人名单填完后余下的空格应当划掉,并注明“以下空白”宇样。 四、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移送人民法院,一份附卷。
提起公诉案件证人名单
检 诉证人[ ] 号
案由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_____________
序号
证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通信地址或者工作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