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公安行政文书/受案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是新增加的法律文书式样,在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发现该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通 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 关报案或者投案时使用。制作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抬头横线处填写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 案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你于__年__月__日”的横线处填写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
投案的时间。“向_________报称”的横线处填写受案单位名称。
“一案”前的横线处填写案件名称。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 送人、投案人,一份留存。留存的文书尾部应当由报案人、控告 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
本文书加盖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印章。
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
:
你于 年 月 日向 报称的 一案,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调查处理,请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投诉或投案。
特此告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扭送人、投案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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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两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一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