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催 告 书
X公( )催字〔 〕 号
当事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__单位法定代表人 _______地址及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限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履行公安机关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_日作出的 行政决定,决定书文号为 。
履行方式 (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注明金额和给付方式)。
对以上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催告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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