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公安行政文书/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理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填充式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文书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 三份文书的内容和制作要求基本一致,但附卷的文书尾部要由被 处罚人在规定位置签名并注明日期。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 印送达被侵害人。 本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①首部由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已印制 好)、文书文号组成。其中,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名称包括县级 以上公安机关、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 或者出人境边防检查站的名称。依法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 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使用本文书时应以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义进 行,所使用的文书应当印制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称。文书文号 “<公()行罚决字〔〕号”要填写完整,填写要求与 其他公安行政法律文书相同。 ②正文分三部分。 正文的第一部分是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被处罚人是自然人的,“违法行为人”栏应当填写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 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 作单位以及违法经历;被处罚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被处罚单位 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填写要求与其他公安行政法律文书 相同。 正文的第二部分包括查明的案件事实、相关证据、法律依据 及其决定内容、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现查明”后面的 横线处准确、简明、扼要地填写经查证属实的被处罚人的违法事 实(时间、地点、人物、动机、目的、经过、情节、后果)。 “以上事实有”后面的横线处填写证据部分,填写时应当填写证 据的具体名称,但是为保护证人,在对外使用的文书中,证人证 言可以不写证人姓名。“根据”后面的横线处填写法律依据,包 括作出行政处罚和收缴、追缴等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应当填写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称并具体到条、 款、项。上位法对有关事项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填写上位法。 “现决定”后面的横线处填写决定内容,包括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以及收缴、追缴等其他处理内容。对多个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同 的,要同时写明每个违法行为人的姓名及处罚种类、幅度,对一 人的多个违法行为要分别写明处罚种类、幅度。“执行方式和期 限”后面的横线处要注明具体的方式和期限,包括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不送拘留所执行等情况。执行方式应当根据不同的处罚 种类和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可以填写 “限于XXXX年XX月X X日前停产停业”。如果是罚款处罚, 可以填写“限于XXXX年XX月XX日前到X X银行缴纳罚 款”。如果是警告处罚,可以填写“当场训诫”。如果是行政拘留处罚,应当写明“送XX拘留所执行,执行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到XXXX年XX月XX日”。对决定给予行政 拘留处罚但有法定不执行情形的,应当在履行方式中写明:“由 106 于被处罚人具有X X X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X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 政拘留处罚决定时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第X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外的法律作 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时适用)的规定,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 无需写明履行方式,或者已经履行的,如没收、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等,应当填写“无”或者划横线,表示无内容。 正文的第三部分包括法律救济途径告知以及所附清单。法律 救济途径告知应当在相应的空白处写明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具体行政复议机 关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行政处罚决定包括没收处 罚的,应当附有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在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的同时一并作出收缴、追缴决定的,应当附有相应的清单。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要注明所附清单的名称和数量。 ③尾部应当填写清楚成文日期,写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县 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 门或者出人境边防检查站的名称,并加盖其印章。 (2)制作式行政处罚决定书 使用制作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当按照文书要求在正文中 载明相关内容,包括: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 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 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 人);违法事实和证据以及从重、从轻等情节(证人不愿意暴露 姓名的,应当注意保密);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幅度(包括对 外国人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执行方式及期限(包括当 场训诫、当场收缴罚款、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送拘留所执行以 及合并执行的情况,对罚款处罚,要注明逾期不缴纳罚款时加处罚款的标准和上限);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及对被处罚人的其 他处理情况;不服本决定的救济途径;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 物清单及收缴/追缴物品清单。上述内容的有关制作要求和填充 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①使用制作式法律文书,公安机关可以对案情以及处理情况 作更加充分的说明,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提高法律文书的制 作水平。 ②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包括没收、收缴、追缴以及相应的 发还情况。对被处罚人的其他处理情况包括强制隔离戒毒和收容 教育等措施。被处罚人同时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收容教育 的,制作式文书中应当写明强制隔离戒毒或者收容教育的依据、 期限和执行单位的名称和地点,可不再另行制作强制隔离戒毒或 者收容教育决定书,但应当将该决定书按照要求送强制隔离戒毒 所、收容教育所一份,将该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强制隔离戒毒人 员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③ “不服本决定的救济途径”应当写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以及具体的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名称。 被处罚人同时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包括 被告所在地和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详见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的制作要求)。

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X公(   )行罚决字〔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之规定,现决定                

执行方式和期限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                    清单共         

 

公安机关(印)

                                       

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