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通知书
劳仲字()第 号
本委决定受理 与你(单位)的( )劳动争议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本通知的送达回执上签收。
二、在收到申诉书副本15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处理。
三、被诉人系企业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本委。
四、按规定,请在接到本通知书 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预缴处理费 元。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