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仲裁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受理案件通知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

X劳仲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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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向本委递交的仲裁申请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本委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在送达回执上签收本通知及有关的仲裁文书。

二、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于收到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本委

三、在本案审理期间,你享有以下权利: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变更或放弃仲裁请求。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有:按时到庭、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协议。



年  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