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X一案的调查终结报告
本院在履行XX职责中发现,XX(被监督行政机关)XX行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本院于XX年X月X日立案,(XX年X月X日与XX(被监督行政机关)进行磋商。)现已调查终结。
一、被监督行政机关基本情况
被监督行政机关:……(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等)。
二、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线索来源情况
……(写明案件线索来源情况)。
(二)国家利益(或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情况及证据
……(写明国家利益或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并列明证据及证明目的。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应说明调查收集证据情况,如何时何地采用何种调查手段对哪些证据进行了调查收集)。
(三)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
……(写明被监督行政机关与本案不依法履行职责事实有关的法定职责,列明职责依据)。
(四)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情况及证据
……(写明被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情况,并列明证据及证明目的。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应说明调查收集证据情况,如何时何地采用何种调查手段对哪些证据进行了调查收集)。
三、磋商情况
……(如与行政机关进行了磋商,写明与被监督行政机关进行磋商的情况以及磋商的结果)。
四、调查终结意见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认为,……(结合调查认定的案件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详细论述本案是否符合发出检察建议的条件,及检察建议具体内容)。
综上所述,XX(被监督行政机关)XX行为……(概括说明是否符合发出检察建议的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七十四条或者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建议……(提出调查处理建议,决定终结案件或者发出检察建议及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写明本案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案件风险评估、领导批示等其他重要情况)。
承办人:XX,XX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