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律师诉讼文书/民事诉讼业务文书/保全和先予执行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制定,供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用。 2.复议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申请书(申请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复议用)

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被保全人/被先予执行人):×××,男/女,××××年××月××日出生,× 族,……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复议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销 (××××)……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先予执行民事裁定书。

  事实和理由:

  你院于××××年××月××日作出(××××)……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先予执行民事裁定,…… (写明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内容)。
  ……(写明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人民法院 (××××)……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先予执行裁定书
复议申请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