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不准许撤诉)
××××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刑X……号
自诉人:×××,……。
……
被告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在审理自诉人×××与被告人×××……(写明案由)一案中,×××于××××年××月××日以……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写明不准许撤回起诉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XX条规定,裁定如下:
不准许×××撤回起诉。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院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