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第一审普通程序/其他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公告开庭用。 2.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公告(公告开庭用)

××××人民法院

公告


(××××)……民×……号

本院定于××××年××月××日…… (具体时间)在…… (写明开庭地点)公开开庭审理……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