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律师诉讼文书/民事诉讼业务文书/第一审普通程序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条制定,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判决书/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用。 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4.本申请书应当向作出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申请证明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法律效力用)

申请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出具你院 (××××)……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民事判决/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书。
  事实和理由:
  你院作出的 (××××)……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写明需要出具证明书的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