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条、第二百八十一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条件,通知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用。 2.人民法院依职权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的,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条;依申请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的,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一条。 3.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适用简易程序其他规定审理通知书(小额诉讼转换通知当事人用)

××××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其他规定审理通知书

 

(××××)……民初……号

×××: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条件。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条/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决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