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海事诉讼文书

【重要文书】: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应按顺序写出下列事项:①标题“上诉状”。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址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审原告)”。③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诉人因XX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于X年X月X日X字第X号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理由如下:”即转入正文。 (2)正文   请求和理由。这部分应先写提出上诉的诉讼请求,后说明上诉的理由。   上诉请求应明确、概括、简洁,使人一目了然。上诉的理由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论证上诉请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击中要害。上诉理由应根据具体情况从三个方面或其中之一来阐述。首先,应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有错误,有没有遗漏的重要事实,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近进行分析论证。其次,分析原审对案件定性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有没有错误。最后,分析一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无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审判正确性的情况。   上诉请求的内容是由上诉理由决定。上诉理由的批判性内容表现为上诉请求的程序性处理要求。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一审错误的三种不同情形采用不同程序的处理方式: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查清事实改判;因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平审理的发回重审。上诉理由认为一审错误属于其中那种法定情形;上诉请求即应要求二审法院按相应的处理方式予以纠正。如上诉理由主张一审适用法律错误,上诉请求自然是依法改判;上诉理由认为一审程序违法有碍公平审理,上诉请求则应当是发回重审。   上诉理由的建设性主张则转化为上诉请求的实体性权利主张。除了法律规定应发回重审的案件外,上诉理由在指出一审判决错误的同时,提出了与一审认定不同的法律事实或应当正确适用的法律,并将其移入三段论逻辑结构中推导出自己主张的法律结果。这一结果的具体内容,就是上诉请求的实体性权利主张。 (3)结尾   要写清“此致XXXX人民法院”,并在右下方由上诉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4)附项   写明下列事项:①上诉状副本XX份。②书证、物证各XX件。

海事上诉状

海事上诉状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

  一审第三人: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不服XXXX年XX月XX日收到人民法院()字第X号民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事法院 

上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诉状副本X份。 

  XX证据材料复印件X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