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律师诉讼文书/行政诉讼业务文书

【重要文书】: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根据立案登记制,行政起诉采取书面主义,即起诉人除确实存在困难外,必须递交行政起诉状,且起诉状必须具备法定的基本要素和要求,能初步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等规定的起诉条件。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提出下列具体的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4)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5)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6)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7)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 (8)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行政起诉状(公民、自然人提起诉讼用)

行政起诉状

原告XXX……(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委托代理人XXX……(写明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被告XXX……(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其他当事人XXX……(参照原告的身份写法,没有其他当事人,此项可不写)。

诉讼请求:……(应写明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的理由及相关事实依据,尽量逐条列明)。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签字盖章)

[法人:XXX(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写明递交起诉之日)

附:

1.起诉状副本XX份

2.被诉行政行为XX份

3.其他材料XX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