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终……号
上诉人 (一审起诉人):×××,……。
……
(以上写明上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上诉人×××因…… (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 (××××)……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上诉请求:…… (写明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概述上诉人主张的事实和理由)。
本院认为:……(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相关事由和理由进行分析评判,阐明一审裁定不予受理正确,上诉请求应予驳回的理由)。
综上,×××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依照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