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律师诉讼文书/民事诉讼业务文书/非讼程序/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制定,供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用。 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申请书需要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4.当事人口头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5.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调解协议、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 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当事人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限期补交。

申请书(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用)

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女,XXXXXXXX日出生,X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

申请人:XXX,男/女,XXXXXXXX日出生,X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确认申请人XXXXXXXXXXXXXX日达成的……(写明调解协议名称)有效。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XX日,申请人XXXXXX经……(写明调解组织名称)主持调解,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 (写明调解协议内容)。

申请人出于解决纠纷的目的自愿达成协议,没有恶意串通、规避法律的行为;如果因为该协议内容而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附:调解协议及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等材料

申请人XXX(签名或者盖章)

XXXX年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