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非讼程序/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百零二条制定,供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用。 2.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裁定书(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用)

XXXX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XXXX……民特……

申请人:XXX……

申请人:XXX……

(以上写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于XXXXXXXX日立案受理申请人XXXXXX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因…… (写明案由),于XXXXXXXX日经…… (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写明调解协议内容)。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

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XXXXXXXXXXXXXX日经……(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审判员XXX

XXXX年XXXX

(院印)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