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律师诉讼文书/民事诉讼业务文书/非讼程序/监护权特程序案件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一条制定,供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用。 2.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超过三十日的,按申请变更监护人确定案由。

申请书(申请确定监护人用)

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销指定×××为×××的监护人。 

  事实和理由:

  ×××因对……(原指定单位)指定担任×××,……(写明被监护人的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所)的监护人不服,向你院提出异议。
  ……(写明申请撤销指定监护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指定意见书
申请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