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非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制定,供作出准许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撤销准许实现担保物权案后,裁定撤销原裁定或者驳回申请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 “民特监”。 3.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4.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作出新的裁定撤销或者改变原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5.人民法院改变原裁定结果的,应当对原申请费的负担一并作出处理。

民事裁定书(申请撤销准许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特监……号

申请人 (原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被申请人 (原申请人):×××,……。

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撤销准许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一案,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称,…… (概述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称,…… (概述被申请人的意见)。

经审查查明:××××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民特……号民事裁定: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的…… (财产)。申请费……元,由……负担。

…… (写明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符合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根据)。

本院认为,原申请人于××××年××月××日提出的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的申请,……(写明符合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民特……号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民事裁定,应予撤销/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撤销裁定的,写明:)

撤销××××人民法院 (××××)……民特……号民事裁定。

原申请费……元,由……负担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驳回申请的,写明:)

驳回×××的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