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律师诉讼文书/民事诉讼业务文书/非讼程序/监护权特程序案件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制定,供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用。 2.申请人是有关单位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4.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可以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申请书(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用)
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销×××为×××的监护人资格。

  事实和理由:

  ……(写明撤销监护人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