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保令……号
复议申请人:×××,……。
……
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复议申请人不服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保令……号驳回申请民事裁定,申请复议。×××提出,…… (概述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的请求和理由)。
经复议,本院认为,…… (写明撤销驳回申请民事裁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 (××××)……民保令……号驳回申请民事裁定;
二、…… (写明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
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个月内有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 (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