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律师诉讼文书/民事诉讼业务文书/督促程序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第一款制定,供债务人在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异议后,申请撤回支付令异议用。 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人民法院作出终结督促程序或者驳回异议裁定前,债务人请求撤回异议的,应当裁定准许。 债务人对撤回异议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申请书(撤回支付令异议用)

申请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回对支付令的异议。
  我方于××××年××月××日对你院发出的(××××)×××××民督……号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现申请撤回。
  ……(写明申请撤回支付令异议的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名或者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