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一十三条制定,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不予受理裁定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裁定提审用。
2.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 “再审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由于本案一审、二审均为不予受理裁定,并无被告,申请再审阶段不列被申请人。
3.本裁定提审的理由,写明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项规定的情形即可,无需阐述具体理由。
4.原生效裁定为不予受理裁定,没有实际执行内容,主文部分只写 “本案由本院提审”。
民事裁定书(对不予受理裁定,上级人民法院依再审申请提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再审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起诉××× (写明被起诉人姓名或名称)……
(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提审。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