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
(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
(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本院
(××××)……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再审称,…… (写明再审申请人所依据的法定事由及事实理由)。
×××提交意见称,…… (写明被申请人的意见;未提交意见的,不写)。
本院经审查认为,……(依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申请进行分析评判,说明再审事由不成立等驳回再审申请的理由)。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