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
……
(以上写明再审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起诉××× (写明被起诉人姓名或名称)……
(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再审称,…… (概括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明确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事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依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申请进行分析评判,说明再审事由不成立等驳回再审申请的理由)。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