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
(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
(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本院
(××××)……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简要写明本院向再审申请人发出传票的情况,及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事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