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供上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指令/指定再审,再审法院中止或者终结诉讼用。 2.终结再审诉讼的,裁定主文写明“本案终结诉讼”即可,不必对原生效裁判的效力问题作任何表述,既没有必要撤销原生效裁判及历次裁判,也没有必要恢复原裁判的执行。

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受指令/定再审,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 (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 (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 (简要写明中止、终结诉讼的事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终结诉讼。

……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