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供上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指令/指定再审,再审法院中止或者终结诉讼用。
2.终结再审诉讼的,裁定主文写明“本案终结诉讼”即可,不必对原生效裁判的效力问题作任何表述,既没有必要撤销原生效裁判及历次裁判,也没有必要恢复原裁判的执行。
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受指令/定再审,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
(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 (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 (简要写明中止、终结诉讼的事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终结诉讼。
……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