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本样式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制定。供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对本院案件再审,准许或者不准许当事人撤回再审请求用。

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对本院案件再审,处理撤回再审请求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 (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 (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 (××××)……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 (写明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请求的时间、理由等情况)。

本院经审查认为,×××在本案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如果 审查后不允许撤回再审请求的,则写明不准许撤回的理由)。

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再审请求,本案终结再审程序/不予准许×××撤回再审请求。

……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