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公安刑事文书/强制措施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概念 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通知书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有关规定,而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公安机关对保证人处以罚款吋使用的决定类文书。本文书包括罚款决定书和罚款通知书两部分。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用于将罚款决定告知保证人,同时告知其可以申请复议的权利;对保证人罚款通知书用于将罚款决定通知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未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人处以罚款,可以对保证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有利于取保候审的顺利执行。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69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69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69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9条规定,被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查证属实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保证人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100条规定,决定对保证人罚款的,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在3日以内向保证人宣布,告知其如果对罚款决定不服,可以在5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决定。保证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5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罚款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三)适用条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9条的规定,使用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通知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被保证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69条所列的应当遵守的规定,保证人未履行《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的义务,经查证属实的。 2.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保证人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不仅适用于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保证人,还适用于被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人,因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也由公安机关执行。 (四)内容及制作要求 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通知书属于多联式填充型文书,由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正本和副本、对保证人罚款通知书及存根四部分组成。 I.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正本。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正本是公安机关通知保证人罚款决定和保证人申请复议的依据和凭证,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首部由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已印制好)、文书字号及保证人、被取保候审人的基本情况组成. (2)正文。正文是决定的内容,要填写的内容包括被取保候审人违反的规定、罚款数额和复议机关等项。 ①被取保候审人违反的规定。引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69条所列的规定,如“干扰证人作证”“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 ②罚款数额关于罚款的数额,《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9条规定为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③复议机关。《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丨00条第1款规定,复议机关是作出罚款决定的公安机关。 (3)尾部。填写清楚成文时间,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印章。 2.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副本。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副本作为公安机关对保证人罚款并告知申请复议权的凭证,用于附卷,其内容及制作要求与正本一致 3.对保证人罚款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通知书是执行机关对保证人作出罚款决定后,将罚款决定通知取保候审决定机关的凭证,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首部由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已印制好)、文书字号和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名称组成。正文包括保证人、被保证人的基本情况、对保证人罚款的原因、罚款数额,尾部的填写要求与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正本相同, 4.存根。存根作为公安机关对保证人罚款的凭证,用于公安机关留存备查^ (五)使用要求 1.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制作完毕后,侦查人员应当在3日以内向保证人宣布,让其在副本的签收栏签名、捺指印,填写收到日期。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1条规定,对于保证人罚款的决定已过复议期限,或者经上级公安机关复核后维持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人罚款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并在3日以内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3.侦查终结时,对于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副本应当存人诉讼卷。

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通知书

_____公安局

对保证人罚款决定/通知书

(存根)

X公()保罚[]

案件名称__________

案件编号:__________

保证人男/女

出生日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被取保候审人:男/女

出生日期:__________

取保候审决定机关______

罚款原因:_________

罚款数额(大写):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

批准时间:__________

办案人:__________

办案单位: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








×

()



 

_____公安局

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副本)

X公()保罚[]

保证人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住址______。

被取保候审人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住址______。

因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________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对保证人处以罚款(大写)_______元。

如不服本决定,保证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________申请复议一次。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决定书已收到。

被取保候审人:XXX(捺指印)

年  月  日








×

()



 

_____公安局

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X公()保罚[]

保证人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住址______。

被取保候审人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住址______。

因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________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对保证人处以罚款(大写)_______元。

如不服本决定,保证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________申请复议一次。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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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_____公安局

对保证人罚款通知书

 

X公()保罚[]

 

 

XX区人民检察院

你局(院)于XXXX年XX月XX日以X减刑[]决定书对犯罪嫌疑人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住址______)取保候审,保证人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住址______。

因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________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对保证人处以罚款(大写)_______元。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此联附卷此联交保证人                          此联交取保候审决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