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决定、命令、布告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要写明“XXX人民法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令”。
(2)案号。写:“(XXXX)……刑X……号”。
2.正文
(1)写明查封(扣押、冻结)的日期。
(2)写明被查封或扣押财产或冻结存款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3)写明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财产的所在地及其名称、数量等。
3.尾部
尾部应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写明“此令”。
(2)院长签字、发文日期和人民法院印章。
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令(刑事案件用)
XXX人民法院
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令
(XXXX)……刑X……号
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写明被查封或扣押财产或冻结存款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写明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财产的所在地及其名称、数量等),现决定予以解除查封(或者扣押、冻结)。
此令。
院长 XXX
XXXX年XX月XX曰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