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决定、命令、布告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要写明“XXX人民法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令”。 (2)案号。写:“(XXXX)……刑X……号”。 2.正文 (1)写明查封(扣押、冻结)的日期。 (2)写明被查封或扣押财产或冻结存款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3)写明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财产的所在地及其名称、数量等。 3.尾部 尾部应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写明“此令”。 (2)院长签字、发文日期和人民法院印章。

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令(刑事案件用)
XXX人民法院

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令


(XXXX)……刑X……号

  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写明被查封或扣押财产或冻结存款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写明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财产的所在地及其名称、数量等),现决定予以解除查封(或者扣押、冻结)。

  此令。

院长 XXX

XXXX年XX月XX曰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