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号
原审原告:×××,……。
……
原审被告:×××,……。
……
原审第三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审原告×××与原审被告×××…… (写明案由)一案,本院 (××××)……民初……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年××月××日作出(××××)……民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称,…… (写明原审原告在再审中的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 (写明原审被告在再审中的答辩意见)。
×××向本院起诉请求:…… (写明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原审认定案件事实:……。本院原审认为,……
(概述原审判决理由)。本院原审判决/民事裁定/调解书:…… (写明原审判决主文/裁定主文/调解书内容)。
本院再审认定案件事实如下:……(写明再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原审法院认定相关的事实进行评判)。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争议焦点,依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未经审委会讨论的不写),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以上分项写明判决结果)
……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没有给付金钱义务的,不写)。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