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案件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裁定或者调解书),依职权提起再审,中止或者终结再审程序用。

民事裁定书(依职权对本院案件再审后,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二审上诉人 (一审原告)/原审原告:×××,……。

……

二审被上诉人 (一审被告)/原审被告:×××,……。

……

原审第三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二审上诉人/原审原告×××与二审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 (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 (××××)……号民事判决 (裁定或调解书),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年××月××日作出 (××××)……民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 (简要写明中止、终结诉讼的事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终结诉讼。

……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