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公安刑事文书/侦查取证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是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使用的文书。抬头横线处填写被传唤人的姓名,以下相应填写传唤理由、指定时间和地点。法律依据由办案民警在相应的“□”中打勾选定。附卷的传唤证应当由被传唤人分别签名确认到达时间和离开时间。 本式样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的通知(公法〔2019〕39号)修改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传唤证
X公()行传字[ ] 号
:
因你(单位)涉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其他 之规定,现传唤你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到 接受询问。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依法强制传唤。
公安机关印
XXXX年XX月XX日
被传唤人到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被传唤人
传唤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