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公安刑事文书/技术侦查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概念 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于复杂、疑难的案件,首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经过批准后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时使用的文书。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7条第3款规定,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三)适用条件 使用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因案情复杂、疑难,3个月以内无法侦破,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2.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以及适用对象不变。 3.每次延长不得超过3个月。 4.可以多次延长,但是每次延长都要办理呈批手续。 5.须报原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 (四)内容及制作要求 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属于多联式填充型文书,由交办案部门联、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联和存根组成, 1.交办案部门联。本联是公安机关决定对有关案件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的依据,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首部包括文书的制发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已印制好)、文书字号。 (2)正文。正文按照格式要求,首先填写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机关名称,如xx市公安局,再填写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时间,后面依次填写案件名称和具体的技术侦查对象,以及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的具体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应填写上一次技术侦查措施结束日的次日。 (3)尾部。尾部填写清楚成文时间,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印章。 2.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联。本联交由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存档,其内容及制作要求与交办案部门联一致。 3.存根。存根是公安机关办理延长技术侦査措施期限手续的凭证,由公安机关留存备查。存根内应当按照顺序填写清楚有关栏目内容。 (五)使用要求 1.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制作完毕后,一联交办案部门,一联由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留存。 2.如果需要再次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应当重新办理呈批手续,制作新的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

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

_____公安局

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

(存根)

X公(刑)延技字(20××)××号

案件名称_________

案件编号_________

办案部门_________

办案___________

延长措施原因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

批准时间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_

X

(刑)

(20

×

×)

×

×

 

_____公安局

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

(副本)

X公(刑)技字(20××)××号

  因侦查犯罪需要,________公安局于_______________日决定对_____案的_______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现因案情复杂,疑难,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安局(印)

_______________

 

X

(刑)

(20

×

×)

×

×

 

_____公安局

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

X公(刑)技字(20××)××号

因侦查犯罪需要,________公安局于_______________日决定对_____案的_______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现因案情复杂,疑难,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安局(印)

_______________

 

此联交办案部门                             此联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