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 (一审、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诉人 (一审、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
(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诉人×××因与被申诉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 (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
(××××)……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向检察机关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本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本院作出 (××××)……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提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 (简要写明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事实)。
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本案终结再审程序。
……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没有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