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公安刑事文书/复议复核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概念 不予受理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决定书是刑事复议、复核机构在收到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该申请不符合相关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申请而以公安机关名义出具的法律文书。 (二)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14条规定,刑事复议、复核机构收到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是否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进行初步审查:(1)属于本机关受理;(2)申请人具有法定资格;(3)有明确的刑事复议、复核请求;(4)属于刑事复议、复核的范围;(5)在规定期限内提出;(6)所附材料齐全。 第15条规定,刑事复议、复核机构应当自收到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分别作出下列处理:(1)符合本规定第M条规定条件的,予以受理;(2)不符合本规定第14条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权受理的公安机关提出;(3)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以内补充相关材料,刑事复议、复核时限肉收到申请人的补充材料之日起计算。公安机关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定后,相关人员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不予受理。 第16条规定,收到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后,公安机关应当对控告人是否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进行审核检察机关已经受理控告人对同一事项的控告、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公安机关受理后,控告人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检察机关已经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终止刑事复议、复核程序。 第26条规定,刑事复议、复核决定作出前,中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应当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刑事复议、复核机构允许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应当终止刑事复议、复核程序。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申请人撤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1)撤回申请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2)撤回申请不是出于申请人自愿的;(3)其他不允许撤回中请的情形。公安机关允许申请人撤回申请后,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9条第2款规定,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执法机关提请复议的文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三)适用条件 在审查刑事复议、复核申请时,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适用本决定书: 1.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14条规定的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条件。其中,未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的,如果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则应当在障碍消除后5个工作日以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以及申请人在申请中所附材料不齐全的,如果经过刑事复议、复核机构通知,在5个工作日以内补充齐全相关材料,可以受理。 2.公安机关收到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后,发现控告人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而且检察机关已经受理的,应当决定不予受理。 3.公安机关允许申请人撤回申请后,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4.公安机关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定后,相关人员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不予受理。 (四)内容及制作要求 不予受理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决定书属于填充型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 1.首部。首部包括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已印制好)、文书字号和抬头。抬头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申请单位名称。 2.正文。正文填写内容主要包括:刑事复议、复核申请针对的决定文号、类别、作出决定的时间和公安机关名称。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时间;不予受理的事实和理由。不予受理的事实和理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并选择相应的法律依据。 3.尾部。尾部填写成文时间,加盖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刑事复议、复核专用章,不必填写公安机关名称。成文时间是批准人批准作出不予受理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决定的时间。 (五)使用要求 不予受理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决定书,应当在收到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或者申请人补充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刑事复议、复核申请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3个工作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本文书不适用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申请刑事复议的情形。

不予受理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决定书

________公安局

不予受理刑事复议申请决定书

×公刑复不受字〔20×××

__________:

你对××年×月×日本机关作出的×公(刑)不立字〔20××××8号不予立案决定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刑事复议。经审查,本机关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______条第____款第____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年×月×日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刑事复议专用章)


________公安局

不予受理刑事复核申请决定书

×公刑复不受字〔20×××

__________:

你对××年×月×日本机关作出的×公(刑)不立字〔20××××8号不予立案决定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刑事复核。经审查,本机关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_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年×月×日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刑事复核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