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决定、命令、布告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要写明“XXX人民法院”“限制出境决定书”。
(2) 案号。写“(XXXX)……刑初……号”。
2.正文
(1)写明公诉机关名称。
(2)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护照号码、职 业或工作单位、常住地。
(3)写明被告人所涉嫌的案件,简要写明限制其出境的理由,同时要写 明作出该限制出境决定的依据。
(4)决定内容,被告人在本案诉讼期间不得出境。
3.尾部写明发文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限制出境决定书(刑事案件用)
XXX人民法院
限制出境决定书
(XXXX)……刑初……号
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护照号码、职业或工作单位、常住地)。
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X犯XX罪一案,本院已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鉴于被告人XXX系XX国公民,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人境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四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被告人XXX在本案诉讼期间不得出境。
XXXX年XX月XX曰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