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决定、命令、布告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要写明“XXX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
(2)案号。写:“(XXXX)……刑X……号”。
2.正文
(1)写明被拘留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2)写明当事人姓名和案由。
(3)写明被拘留人妨害刑事诉讼的事实和予以拘留的理由。
(4)写明拘留时间。
(5)如被拘留人不服决定,写明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名称。
3.尾部
尾部应写明时间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拘留决定书(刑事案件用)
X X X人民法院
拘留决定书
(X X X X ) X刑X字第XX号
被拘留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本院在审判……(写明当事人姓名和案由)一案过程中,……(写明被拘留人妨害刑事诉讼的事实和予以拘留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XXX拘留X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向XXX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XXXX年XX月XX曰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