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决定、命令、布告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要写明“XXX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 (2)案号。写:“(XXXX)……刑X……号”。 2.正文 (1)写明被拘留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2)写明当事人姓名和案由。 (3)写明被拘留人妨害刑事诉讼的事实和予以拘留的理由。 (4)写明拘留时间。 (5)如被拘留人不服决定,写明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名称。 3.尾部 尾部应写明时间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拘留决定书(刑事案件用)
X X X人民法院

拘留决定书


(X X X X ) X刑X字第XX号

  被拘留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本院在审判……(写明当事人姓名和案由)一案过程中,……(写明被拘留人妨害刑事诉讼的事实和予以拘留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XXX拘留X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向XXX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XXXX年XX月XX曰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