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决定、命令、布告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要写明“ XXX人民法院”“同意(或者不同意)移送管辖决定书”。 (2)案号。写:“(XXXX)……刑X……号”。 2.正文 (1)写明该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的名称。 (2)写明案件移送的具体时间、被告人姓名和案由。 (3)写明依据的法律条款及是否同意移送案件。 (4)如同意移送,写明需要通知的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名称。 3.尾部 尾部应写明发文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同意(或者不同意)移送管辖决定书(刑事案件用)
XXX人民法院

同意(或者不同意)移送管辖决定书


(XXXX)……刑X……号
XXX人民法院:
  你院XXXX年XX月XX日关于……(写明被告人姓名和案由)一案请求移送本院审判的报告收到。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同意(或者不同意)将该案移送本院审判。你院收到此决定书后,即办理有关移送事宜,并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XXX人民检察院。

XXXX年XX月XX曰

(院印)

抄送:XXX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