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行政诉讼文书/第一审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 本决定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和第九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 裁定、 调解书的情况,需要“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的,可参照本样式制作罚款决定书。 三、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 裁定、 调解书而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予以罚款的情况, 关于被罚款人申请复议权利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 四、 本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

罚款决定书(妨害行政诉讼用)

××××人民法院

罚款决定书

妨害行政诉讼用)


×××××行×字第××号

被罚款人×××, ……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审理 或执行 ……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中 查明…… 写明被罚款人妨害行政诉讼的事实以及予以罚款的理由)。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罚款×××元 限在××××年××月××日前交纳有指定账户的也可明确具体开户银行和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 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年××月××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