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书函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要写明“XXX人民法院”“鉴定委托书”。 (2)案号。写:“(XXXX)……刑X……号”。 2.正文 (1)受委托单位:应写明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的单位全称。 (2)案件名称:概述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被告人姓名和案由)。 (3)鉴定内容:需要鉴定的事项叙述清楚。 (4)概述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及鉴定完成后需要将鉴定结果等完整地寄送法院。 (5)附件:应当根据附送的“有关材料”逐项写明。 3.尾部 尾部应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发文日期 (2)人民法院盖章。 .

鉴定委托书(委托鉴定用)
XXX人民法院

鉴定委托书


(XXXX)……刑X……号
                           (受委托单位名称):

  我院审理            (被告人姓名和案由)一案,因有            (写明需要鉴定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特委托你单位予以鉴定。现将有关材料送去,请指派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在鉴定书上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请将鉴定书寄送我院。   

  我院送去的有关材料,请一并退还我院。


  附件: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