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书函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写明“XXX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2)案号。写明:“XX法建(20XX)XX号”。 2.正文 (1)主送单位:应写明该建议书的送达单位全称。 (2)案件名称:简明扼要,案件名称要与提起诉讼案件名称一致,写明 控辩双方名称或者姓名和案由。 (3)写明发现有关单位存在的重要问题和提出建议的理由。 (4)写明建议的具体事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5)将处理结果告知人民法院。 3.尾部 尾部应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发文日期 (2)人民法院盖章。 (3)抄送机关名称。

司法建议书(各类案件用)
XXX人民法院
司法建议书


XX法建(20XX)XX号

         (主送单位名称):
  本院在审判(执行)工作(或写明XX个案,或写明XX案件类型,或写明调研工作)中,发现           (写明发现有关单位存在的重要问题和提出建议的理由)。为此,特建议:                 (写明建议的具体事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抄送:XXX (抄送机关名称)